拆迁时需要公开的信息有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公告等内容。如果在拆迁时没有公开其中的任何信息,相对人都有权请求公开。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相关规定有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相关规定有: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3、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程序如下:1、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进行公告;2、进行补偿登记;3、签订补偿、安置协议;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集体土地厂房征收怎么进行补偿
集体土地厂房征收进行补偿如下: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等;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等;
5、如果有合法手续,可以通过与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
四、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流程如下:
1、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市、县在收到征地批准书后,将批准书有关内容,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乡、村予以公告;
6、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公告、听取意见并修改;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
8、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批准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五、集体土地包括的范围如下:
1、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4、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总的来说,在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需要对于房屋进行补偿,还需要对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等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一)行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