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时间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因甲方需要外包(副工及包装部),甲方提供现有厂区内的副工组与包装部的区域给乙方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副料加工生产及产品成品的包装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供信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 产品加工范围:甲方的副工料与产品的成品包装;
2、 产品加工要求:依甲方标准为准;
3、 本合同期限:20x年五月一日至20x年拾二月叁拾一日;
4、 如增加产品加工范围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 甲方根据订单生产安排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数量和交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立即与甲方的对口部门进行沟通。否则,视为同意。
2、 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及相关图纸进行加工生产;
3、 乙方按甲方确认的生产安排进行副工料的半成品加工与成品包装,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及时通知乙方;
4、 甲、乙方双方按协商好的上料日期分颜色、分批备齐配套物料待乙方取料;
5、 如乙方不能完成甲方要求的货期,甲方将未生产完的料调回本公司生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 乙方在生产大货前,制作完全正确的生产样版1PCS给甲方生产经理/协理确认签名,大货验收品质要求按签准的样品执行;
2、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指令单》、包装《附页资料》进行生产和包装,半成品加工与成品包装的品质和数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3、 副工组加工的半成品与成品包装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且成品包装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的任何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
4、 乙方加工的半成品与成品包装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定属乙方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最低要求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等值补偿给甲方;
5、 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半成品与成品包装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认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 乙方加工的半成品与成品包装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处理;
(2) 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客户(即甲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 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 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出现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 乙方应根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给甲方。
第四条: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 成品与包装材料上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 甲方提供给乙方包含合理损耗数量加工半成品的原材料、成品包装材料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按需使用,不得随意浪费;出现不合理材料短少情况时,甲方及时补足短数,但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补数费用;
3、 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包装材料等,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 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2、 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所有加工费用均含税金。乙方在月结时,需要提供普通。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需赔偿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乙方副料半成品加工与成品包装的进度,确认是否有按甲方要求进行作业。如乙方存在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合同;
3、 半成品副工料的生产要求与成品包装要求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加工。乙方在生产大货前,制作完全正确的生产样版1PCS给甲方生产经理/协理确认签名,大货验收品质要求按签准的样品执行。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品质要求加工上述半成产品与成品包装,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
2、 乙方接收的原材料与成品及成品包装材料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 无论合同履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原材料与包装材料;
4、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委托加工生产甲方的产品;
5、 甲方为乙方所雇用的所有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及宿舍住宿及食堂就餐便利,乙方应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甲方未经许可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其它生产区域以及甲方员工的宿舍)。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范围内发生的人员和财产伤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 乙方所雇用的人员乙方有义务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并且在甲方上班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如有违反乙方必须负责处理与承担责任;
7、 乙方所雇用的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所有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 乙方按照与所雇用人员签订的雇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及其它法律规定的必要福利,如发生劳动争议或其它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以免影响甲方生产计划安排。甲方为做好厂区内人员管理,乙方必须每天提供其人员出勤记录给甲方人事管理部门。
第: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的半成品与成品包装必须符合甲方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行出资继续履行合同解决或解除合同。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物料、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4、 甲方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 本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上海x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酿酒有限公司乙方:上海x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镇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_____品合格证。
四、订单确认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_____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_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20_年5月5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4.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合同解除
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7.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特别条款
10.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惠州泰利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博罗福田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田支行
账户:
账户:
法定地址:博罗县福田镇福达工业区
法定地址:惠州市福田镇桥东路3号
电话:_____6887228_______
电话:___6861803____
传
真:______6886628_________
传真:____6861803_________
日期:20_年_5__月5日
日期:20_年__5__月__5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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